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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芭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智慧创新站 2025-08-14【科技前沿】20人已围观

简介中4月3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芭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3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360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芭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中4月3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芭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36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360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芭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ACB47C工商注册号1101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李志伟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违法事实经查,2021年6月10日,北京芭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个人谢同燕设计制作“关于余妆”广告,该广告包含“人脸效果对比图”内容,2021年9月25日,北京芭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余妆肌肤优化”公众号发布推送广告“2021年9月25日关于余妆阅读212”,该广告中的“人脸效果对比图”为虚假的,当事人支付了广告制作费用1000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4-03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07-03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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