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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涉案企业合规中的角色定位与工作要点 | 大成·实践指南

智慧创新站 2025-05-19【创新技术】254人已围观

简介前言2022年6月14日,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推进会发布《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年度情况报告》(简称“《报告》”)。该《报告》表明,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1777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的案件1197件,参与第三方机制的专业人员达到6007人。目前,...


前言

2022年6月14日,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推进会发布《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年度情况报告》(简称“《报告》”)。该《报告》表明,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1777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的案件1197件,参与第三方机制的专业人员达到6007人。

目前,与第三方机制相关的文件有《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简称“《选任管理办法》”)、《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简称“《审查办法》”)等。

上述文件明确了律师在涉案企业合规中的两类角色:一是,第三方组织的专业人员;二是,涉案企业的外聘律师团队。上述二者的角色定位与工作要求均不相同,本文简要阐述律师以不同角色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的工作内容与注意事项。

一、第三方组织中“律师”的工作内容与注意事项

(一)律师是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的“重要成员”

笔者对部分第三方组织中介机构人员的参与情况进行了梳理:

本表暂不统计资产评估师、审计师、企业合规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一是,与会计师、税务师相比,律师在中介机构中的占比最大,将在第三组织中介组织成员中发挥重要作用。其中以广东省最具代表性,律师在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总人数的占比高达44.38%。

二是,律师以某一特长专业入库,是未来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库的重要趋势。从《选任管理办法》的选任条件以及遴选过程来看,专业领域是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库遴选的重要标准之一。其中,北京市在其公告中明确,其组建的第三方专业人员库包含知识产权类23人、网络安全类7人、金融涉税类73人,特色领域的专业人员占比64.4%[6]。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以某一特长专业入库”的重要趋势。

(二)律师的工作内容与注意事项

《选任管理办法》、《审查办法》等文件,明确了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的工作步骤及内容,具体如下:

(1)重视《评估工作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审查办法》第13条、第16条明确了第三方组织需撰写《评估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并将其作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检察机关审查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是否有效的重要材料之一。但直到目前,《评估工作方案》的拟定人员、内容要求、撰写要求、多机构的协作流程等尚无明确的审查标准与工作指引,这给律师开展相关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实务中,如果开展的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第三方组织出具的评估工作方案科学性、专业性不足,可能会影响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有效性的审查结果。因此,《评估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专业性,会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对企业合规整改有效性的判断。

(2)注意“不同意见的理由及说明”

企业合规作为一项融合管理学、财务、税务、法律、审计等综合性业务,不同专业、甚至不同地域的人员,由于其学习背景、工作经历的不同,对企业是否合规、是否足以预防犯罪,企业合规文化是否形成等问题,其专业认知、评定标准也不同,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合格标准等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

尤其是在“相邻地市联合组建名录库”、“异地协作”机制日益完善的制度背景下,第三方组织的跨地区协作、跨地区监管案件出现增长趋势,不同专业、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人的深度合作,将成为往后第三方机制工作的常态。在合规评估期间,对涉案企业合规情况的评估工作方案及认定结论,均有可能存在差异。

对此,《实施细则》第34条明确,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对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报告中说明其不同意见及理由。律师在开展企业合规评估过程中,如果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的情况、评估考核情况、评估结论等存在不同意见的,应当明确提出,并在报告中说明理由。

一是,禁业的对象包括第三方组织的律师及其律所。从规定文义上看,律师只有参与了涉案企业合规的相关工作后,才会产生对应的“禁业要求”。同时,一旦该禁业条款启动,其禁业效力及于律师本人及其律所。

二、企业外聘合规“律师”的工作内容与注意事项

《审查办法》第4条规定,涉案企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参与或者协助开展企业合规。其中,律师作为合规团队成员,其工作内容包括研判企业合规风险、制定合规计划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等。

(一)研判合规风险,制定合规计划

1.合规计划应基于企业视角,注重企业开展合规的自发性、持续性。

律师制定的合规计划,应当着重于体现并激励企业开展合规的自主性与自发性,不宜过度突出律师的作用。否则,这不仅会导致企业在合规整改之后,无法培育自身合规团队的自发性、持续性的合规能力。

而在企业完成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后,企业能否主动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并持续完善企业合规体系,能否有效识别相关法律风险,能否有效处置相关法律风险等,这不仅是涉案企业合规力求达到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第三方组织审查合规计划可行性的重要维度。

2.明确合规计划的重点。

《实施细则》明确,涉案企业合规以“全面合规为目标,以专项合规为重点”。实务中,检察院下发的《检察建议书》,其提示的合规漏洞、合规要求相对全面。但事实上,在有限的合规考察期内,想对企业完成“全面合规”,是有一定难度的。在目前阶段下,“全面合规”只是作为“目标”,重点依旧是整改与企业涉嫌罪名密切相关的合规漏洞。例如,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企业,其合规风险的研判,合规计划的制定,则应重点围绕商业贿赂开展。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合规整改措施。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合规考察期限。

实务中,涉案企业合规的考察期限2-6个月不等。考察期限的长短与企业规模、整改事项以及复杂性等因素相关。以最高检公告的典型案例为例,部分企业合规的考察期限、整改事项简要列举如下:

4.重视合规整改的有效性、持续性。

如果涉案企业只是做“表面功夫”,一经发现,其合规整改会被视为“无效”。据我们了解,已有不少企业因“纸面合规”而被中止合规整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面临被刑事追诉的法律风险。同时,最高检颁布的合规典型案例中,已经有部分检察院采用了定期回访等方式,以核查企业合规整改的有效性、持续性。因此,涉案企业、合规律师应充分重视合规整改工作的有效性与持续性。

一般来说,合规计划有效性的审查标准主要有:合规部门是否具备独立性;合规考察期限是否合理;合规整改的措施是否可以有效识别法律风险、预防犯罪发生等。而合规的持续性则与企业的合规文化、企业的合规制度体系相关。

(二)与第三方组织进行必要的沟通,及时调整合规计划。

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过程中,合规整改计划一经确认,原则上需参照执行,不得随意修改。但在实务中,涉案企业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合规计划的,律师需协助企业与第三方组织积极沟通,及时调整合规计划,以保障涉案企业合规的有序推进。

例如,某上市公司在合规整改期间发现,如果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合规部门的相关工作决议均需对外进行披露、公告,这在客观上会影响公司合规的合规整改进度与效率。为此,与第三方组织进行沟通协商后,涉案公司对原合规计划进行了调整,将合规部设立在总经理之下,并确立合规部的“双线汇报”制度,即合规部在向总经理汇报工作的同时,有权直接向董事长汇报合规工作及相关事项,以避免总经理对合规部门的过度干预。这一设置的调整,在确保上市公司在合规考察期内有效完成合规整改的同时,保证了合规部门的独立性。

[6]《北京市检察机关“六位一体”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载“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mid=2651719877idx=1sn=12fb01474361a5573622078123861a80chksm=8b77ce5cbc00474aef4e1d975bc8361d4083998bbebd1145abd8ad521de576c143b47b6a7524scene=27

欧阳晓滨:大成上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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